学校概况

关于规范学校标识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4 09:30:00 【字体:

各部门(学院):

校名、校徽等学校标识是学校的形象象征和重要标志,体现着学校的精神风貌、办学理念和文化内涵,是对外宣传以及各种仪式、典礼、重要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学校象征。为维护学校标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识别性,进一步规范学校标识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学校标识的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更改学校标识的字体、颜色、比例、结构及组合方式。在宣传展示、对外交流等公开场合使用学校标识,均须严格依照学校公布的标识标准版式执行。

二、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徽样式、颜色以附件为准。各单位在使用时,应从学校官网“学校概况”栏目内下载源文件。

三、各部门(学院)应对本部门(学院)校园网页及其他场合已经使用的学校标识进行检查,对包括网站、实物(铭牌、证书、名片、课件、PPT模板、办公用品等),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宣传品、宣传栏/板、宣传片等各类宣传资料以及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活动中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校徽标识及时纠正更换,以维护学校标识的严肃性。

四、为保证学校标识的权威性、识别性和统一性,各部门(学院)在制作文化产品(如网站、名片、宣传品、PPT模板、其他资料等),进行教学相关活动(学生各类证书、教室等)、学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微博平台、宣传作品等)、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制作销售带有学校标识的文化衫、明信片等文化产品)中必须规范使用学校标识。

五、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及时核查学校标识的规范使用及整改工作。

六、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学校标识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商业活动。对于校内外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校徽等学校标识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七、请各部门(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核查整改工作。


附件: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标识图



             中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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