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自主招生简章(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5年开展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招生总计划40人。
一、招生专业计划(院校代码:14664)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仅限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招生方式 | 合作企业 |
601 | 学前教育 | 10 | 3年 | 10000元/学年 | 先招工后招生 | 开平市长沙金山蒙羽幼儿园 |
602 | 学前教育 | 10 | 3年 | 10000元/学年 | 先招工后招生 | 鹤山市金羽幼儿园 |
603 | 音乐教育 | 10 | 3年 | 10000元/学年 | 先招工后招生 | 广州市白云区南湖幼儿园 |
604 | 舞蹈教育 | 10 | 3年 | 10000元/学年 | 先招工后招生 | 凤舞教育科技(东莞市)有限公司 |
二、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合作企业员工,且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三、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10:00至5月10日16:00,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考核方式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
(二)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考生须认真阅读学校官网的招生简章,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院校专业填报志愿。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因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中公布的院校专业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具体测试时间、内容、形式、费用、地点、成绩公示等另“方案”通知。(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网站网址:https://www.jmpec.edu.cn/),择优录取。
五、成绩公示及录取
(一)录取时间:2025年5月下旬。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招生录取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测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监督电话:0750-3986816;电子邮箱:jmyzjjsj@jiangmen.gov.cn。
(三)寄送录取通知书
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后,8月由学校寄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学籍管理
经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有关规定
(一)高校在校生、2025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或自愿退学。
八、奖学助学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学前教育、舞蹈教育、音乐教育学费10000元/生·学年。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50-3789912
电子邮箱:zsbjmyz@163.com
学校官网:https://www.jmpe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