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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幼儿师范学校2021年-2023年耗材服务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10 00:00:00

项目编码:服2021003-3号)

我校计划开展2021年-2023年耗材服务项目(第三次)比选,现邀请符合资质的意向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中华大道21号,江门幼师校内。

(二)项目特征:物料多为材质五金耗材等(见附件三)。

(三)项目要求:

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2023年7月31日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电话等)时,需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生成需求内容递交给采购人审核,24小时内完成单次项目所有内容(特殊要求的除外)。

4)所提供的货物需满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所有提供的货物因质量问题不符合的,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须在36小时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并不得重新收取任何费用。

5)质保期:货物验收后的12个自然月,质保期除易耗品外,需免费保修或更换。

6)潜在供应商不得于成本报价

二、参选资质要求

(一)潜在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潜在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五金用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类的相关业务。

  (三)潜在供应商需本市设有本地化服务机构或承诺在成交结果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设立办公地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三、参选资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616090009时30分

 (二)方案报送要求:

1. 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616日0930分。

2. 送达指定地点:江门幼师总务处(江门市江海区中华大道21号

联系人:老师  0750)3791511

3. 文件封装方式:报价资料必须密封提交,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一式3份

4. 方案资料要求:为公平起见,凡不符合下列要求,均视为废标并丧失资格:

1)附件三《报价书》必须盖单位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四、比选活动时间

自截止文件递交时间的三个工作日内。

五、比选办法及标准

(一)符合资质的参选单位,且响应方案的,综合择优选取成交单位。

综合择优选取依据:

价格分计算:按照投报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分为10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100分。

综合得分=价格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单位。

 

六、其它事项

(一)结算方式:按月度进行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清单及送货单等,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资料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

(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资料(复印件、退还申请等)在合同到期且无违约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如遇到不可抗力情况,采购人将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成交供应商,并无责解除合同及不作任何赔偿。

(四)本地是指:江门市三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

 

特此公告。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

2021610

 

附件一:江门幼师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附件二:江门幼儿师范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附件三:江门幼儿师范学校耗材统计表

 

作证材料: